这个原区委书记底价卖地获酬495万,市长发火也没用
| 招商动态 |2017-04-06
湖南郴州一原区委书记收495万元拍板让开发商底价拿地,引起时任郴州市长的不满并发火,但市长的怒火并未妨碍他一路升迁至正厅级。6年后,当年市长的不满经由证人证言在判决书中得以呈现。
他就是被央媒称为“一霸手”的郴州市苏仙区原区委书记、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
去年7月,湖南省纪委通报10名省管干部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他是典型之一;今年2月,湖南省纪委通报湖南4名高校领导违纪违法,他再次被点名。
资料图:肖地楚
3月24日,肖地楚受贿案的一审判决书被公布在网上,永州市中院一审认定肖地楚受贿1260余万元,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其受贿的“霸气”细节也得以披露。
让开发商底价拿地,获495万元酬谢
据永州中院判决书,生于1960年的肖地楚于2015年12月28日被刑拘,次年1月13日被批捕。自1995年,他先后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和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2010年,在区委书记任上,肖地楚的受贿等级从几十万陡然升格到近500万。
永州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郴州市委决定在苏仙区政府新址后面的凤形山下面,修建公务员小区即凤形小区(凤凰新城)。凤形小区分三步走,第一步就是引进开发商进行土地整理,包括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第二步进行土地招拍挂;第三步再由竞拍成功的开发商与职工谈好定向开发的有关事宜后进行正式开发。
在第一步招商引资阶段,张某平向肖地楚提出要承建该项目工程。肖地楚召开会议表态决定由张某平的公司来完成“第一步”。在进行该项目土地出让即第二步时,肖地楚跟苏仙区主要领导打招呼以苏仙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市国土部门协调争取设置挂牌条件,以确保张某平的公司顺利摘牌(但市国土局并未同意设置挂牌条件)。
最后因只有张某平一家公司报名,张得以底价摘牌。为感谢肖地楚,张某平于2010年的一天向肖地楚提出赠送凤凰新城小区项目5%的股份给肖地楚。
判决书显示,2013年8月,苏仙区、北湖区农村信用社要改制成郴州农商行,肖地楚三弟肖某汉通过时任苏仙区农村信用社副主任的二哥肖某某,争取到500万法人股,需出资825万元。肖某汉及肖地楚妻子筹资(每人占100万股)以肖某汉实际控制的郴州市帝旭机械有限公司(下简称帝旭公司)的名义入股,尚缺495万元。
肖地楚想到张某平承诺的凤凰新城项目5%的股份没有兑现,便打